关于邀请共同发起成立“中原农资经销商诚信联盟”的函:
为了促进中原地区农资经销商诚信经营,保护农民利益,扩大名优农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,传播诚信经营的正能量,在河南省肥料协会和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,“中原农资经销商诚信联盟”将于2016年3月30日在郑州成立。该联盟是以行业自律为宗旨的公益性组织,参加联盟需自愿报名,认同联盟宗旨,签署诚信宣言,承诺诚信经营。联盟秘书处设在中原肥料双交会组委会。
参加联盟的农资经销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,但需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具备独立法人资格; (二)诚信经营,没有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不良记录;无被消费者投诉并败诉的重大案例。 (三) 遵守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,二年内没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;(四)具有一定规模,年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以上。
参加联盟的单位可获得联盟秘书处提供的以下服务:
(一)授予“中原农资经销商诚信联盟成员单位”匾牌,提升可信度和美誉度;(二)可享受联盟秘书处提供的政策信息、农资市场信息等;(三)可参与联盟秘书处组织的技术培训、农资电商培训、农资企业参观考察、现代农业考察等活动;(四)可参与联盟秘书处组织的与农资生产企业的集体价格谈判、融资服务等。
成立“中原农资经销商诚信联盟”是服务“三农”的一项举措,也是“诚信河南”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提升中原农资经销商群体的整体形象具有重要意义。鉴于贵单位在中原农资流通市场上的突出表现,经协会同意,邀请贵单位作为联盟的共同发起单位参与联盟的设立,并在联盟成立后作为骨干参与联盟的活动组织及秘书处的工作。
如果贵单位认可联盟宗旨,愿意参与发起联盟,请在2016年3月15日之前填写《参与发起中原农资经销商诚信联盟申请表》传真或邮寄至联盟秘书处。联盟秘书处审核确认后,将向您发出联盟成立大会会议邀请函。
中原农资经销商诚信联盟秘书处
2016年3月1日
附:1、中原农资经销商诚信联盟诚信宣言;
2、参与发起中原农资经销商诚信联盟申请表。
附件1
中原农资经销商诚信联盟
诚信宣言
为服务“三农”,加强诚信自律和相互监督,保护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,维护农资市场的健康秩序,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和河南省肥料协会的倡议下,我们中原农资经销商自发组成行业自律的诚信联盟,共同向社会郑重承诺:
一、严格遵守农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,不销售违禁或假冒伪劣农资产品,积极推广绿色、环保、可循环农资产品,积极为农民朋友提供优质、放心的农资产品。
二、服务挂帅,处处为农民朋友着想,全面提供农资产品售前售后的技术指导和服务。
三、诚信守约,自觉遵守市场规则,不哄抬价格、不低价倾销,不做虚假宣传,开展有序竞争,抵制一切失信行为。
四、自觉接受农民朋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积极配合农业、工商行政管理、质检等有关部门的监管执法工作。
五、加强诚信建设,打造诚信企业、诚信品牌,共同维护中原地区农资销售行业的诚信形象。
文件附件下载 组建诚信联盟.rar